【金融知识普及】关于“套路贷”,你需要知道这些内容
文章作者:柘荣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9日
案情回放
2019年3月,经过整整一年的线索梳理、证据收集、人员抓捕和补充侦查等工作,以刘某等人组成的敲诈勒索团伙被江干公安成功摧毁,目前,6名团伙成员中5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最后1人也被移送审查起诉。
该团伙主要通过车辆抵押贷款的方式实施“套路贷”。要求事主在借款时,签下与事实不符的合同,即合同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手续费、保证金、车辆GPS安装费等,并要求借款人根据合同期限还款。
该团伙在放款时,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发放与合同金额一致的款项(制造银行流水),并要求借款人取出现金后,以现金的形式返还该团伙手续费、保证金、车辆GPS安装费等金额。
而最后需要还款时,该团伙往往根据合同里的内容断章取义,造成借款人违反合同,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上显示的金额进行还款,甚至追加利息。期间,该团伙成员还通过电话骚扰、上门恐吓,甚至骚扰借款人的亲友,以逼迫借款人超额还款。
知识点解析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五大套路
套路一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套路二
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套路三
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套路四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套路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如何有效的防范套路贷?
1、不要轻易借钱,不要过度消费,不要因为容易借到钱就轻易去借钱,永远要记住借了钱是要还的。
2、要找正规的机构借钱。如果向非银行借钱,在签借款合同时要保留证据,避免签订空白合同和阴阳合同(两份不同的合同),借款金额、手续费等要明确;不要轻易提供银行卡、身份证给对方保管和使用;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一旦发生逾期,不要害怕慌乱,切忌借新还旧、以贷养贷。切忌签订一些违背真实意思的合同,比如说网签房屋转让合同,特别是房子值150万,签的价格是100万。
4、一旦借款机构咄咄逼人,甚至侵害到借款人的人身安全,可以向相关金融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涉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