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恶意透支福农宝(普惠金融卡),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文章作者:周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6年02月09日
特别报道——
漳州市林某某于2013年7月向农商银行申领福农宝(普惠金融卡)一张,透支后无法偿还且恶意逃避银行催收。
2016年2月4日,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壹拾万元。
案件经过——
2013年7月,林某某向农商银行办理普惠金融卡一张,额度30万元。同年7月至9月,持卡人林某某陆续刷卡取现,累计透支金额29万多元。后因陷入经济纠纷,普惠金融卡开始出现逾期。
持卡人逾期后,我行积极采取电话、短信、信函、上门等多种方式催收十余次,但林某某仍拒不归还,并通过更换联系方式、隐藏踪迹,逃避催收。
2014年12月,农商银行以持卡人涉嫌信用卡诈骗向公安局报案,2015年6月18日,林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透支本金29万多元,数额巨大,超过规定的期限,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退赃,可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案件警示——
恶意透支信用卡会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甚至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时,切莫任性,消费需量力而行,按时还款,以免因积聚过大金额而无力偿还,走上牢狱之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