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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一些思考

文章作者:永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4日

  农村信用社作为直接为“三农”服务的金融组织,必须坚持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以全面推行农户小额贷款为切入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扎实有效地做好支农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通俗地说,就是要守住市场定位和农村阵地,保持支农支小“平常心”,沉下去,贴进去,真正做到服务“三农”。

  一是制定方案,规范程序。各基层农信社应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颁布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不断改进和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各地农信社应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操作规程》等方案和办法,进一步明确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原则,健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制度管理,落到实处,求得实效。

  二是深入农户,调查摸底。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广大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应彻底转变工作作风,以民为本,切实深入基层,深入广大农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用磨破鞋底的钉子精神,切实摸清广大农民群众对金融工作的需求和建议,通过走村串户进行调查,对农民生产资金供求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用“心”服务,切实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求得广大农户的支持。

  三是坚持标准,评定信用。各基层农信社应本着“因村因户制宜,严格标准条件,明确等级划分,稳步组织实施”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信用评定活动。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扎实工作,稳步推进。由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地农村信用社应积极争取各乡、村级班子的支持配合,和信用社配合成立农户小额贷款等级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根据农户生产经营能力、社会信用及收入等情况,划分信用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以利廉洁、高效放贷。

  四是审填核贷,注重效益。在坚持标准、据实评定的基础上,农信社应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授权管理办法,尽量简化贷款手续,农户只要符合条件并持核发的贷款证、身份证等即可随时到当地信用社办理贷款,确保农户能够及时得到贷款。在确保农林业生产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看准市场,对特色农业资金需求及时进行调查,广泛听取信用社所在地县、乡政府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反映,针对性地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帮助农民指路子、出点子,满足特色农业的多层面要求,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真正把为农民办事做到点子上。

  五是积极宣传,广泛发动。由于小额农户贷款面广事杂,关系到农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使小额农贷各项政策、具体做法等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是抓好小额农贷的主要工作。各地农信社应充分利用农村有线电视、报纸、黑板报、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农民通过小额农贷生产的农产品,如果卖不出去或卖不出好价钱,仍然达不到增收的目的。因此,各地农信社在抓好宣传小额农贷的同时,还要注重帮助农民找准市场出路,在这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如引进宣传资料,帮助农民抓好投入,提高小额农贷的使用效益;利用农信社联系较广的优势,帮助农民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先宣传,造好舆论,再到外面找市场,拿着订单搞生产,形成生产规模,使小额农贷真正成为“致富贷款”。同时,通过各种内外宣传农贷的方式,帮助农民建立销售服务网络,使农民做到一头连市场,一头连生产,并对农产品市场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反馈各种市场信息,这样信息和宣传互动,小额农贷和生产经营互动,和销售互动,使小额农贷不但在生产上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且在小额农贷产生的效益上也形成较好的效应。

    实践证明,做好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工作不但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解决了农民的资金困难,且可有效地解决多年来农民高成本投资和低产出的矛盾,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使农民增收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