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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农商银行总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文章作者:仙游农商行01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TH-116202405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仙游农商银行总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1、

3.1仓储场所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所不含低温仓储仓库总面积的情况进行评分面积≥1500平方米的得3分;1500平方米>面积≥1200平方米的得2分;1200平方米>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500平方米>面积的不得分仓储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仓储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注:技术评分项3.13.2为同一场所的不重复加分。

3.2低温仓储仓库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低温仓储仓库(保鲜、冷藏)的仓储场所冷库容量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仓储冷库容量大小进行评议容量≥300立方米的得3分;300立方米容量≥200立方米的得2分;200立方米容量≥100立方米的得1分;容量100立方米以下不得分仓储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仓储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租金发票。另须同时提供设计图纸、具体平方数的承诺函。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注:技术评分项3.13.2为同一场所的不重复加分。

现更正为: 

3.1仓储场所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场所不含低温仓储仓库总面积的情况进行评分面积≥1500平方米的得3分;1500平方米>面积≥1200平方米的得2分;1200平方米>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500平方米>面积的不得分仓储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仓储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注:技术评分项3.13.2为同一场所的不重复加分。

3.2低温仓储仓库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低温仓储仓库(保鲜、冷藏)的仓储场所冷库容量情况进行评分,提供仓储冷库容量大小进行评议容量≥300立方米的得3分;300立方米容量≥200立方米的得2分;200立方米容量≥100立方米的得1分;容量100立方米以下不得分仓储场地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仓储场地为租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租金发票。另须同时提供设计图纸、具体平方数的承诺函。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注:技术评分项3.13.2为同一场所的不重复加分。

2、

4.1货源保障1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供货种植果树、蔬菜生产或批发基地情况进行评分(1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面积≥500亩的得3分;500亩>面积≥300亩的得2分;300亩>面积≥100亩的得1分;面积<100亩的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基地或市场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须提供照片、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4.2货源保障2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副食品加工厂或副食品批发市场情况进行评分(1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面积100亩的得3分;100亩>面积80亩的得2分;面积<80亩的得1 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基地或市场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须提供照片、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4.3加工场所1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冻品加工厂或冻品批发市场的得2分。 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4加工场所2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生鲜、水产加工厂或生鲜、水产批发市场的得2分。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5加工场所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鲜肉加工厂或屠宰场或鲜肉批发市场的得2分。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资质(含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复印件;③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4.1货源保障1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供货种植果树、蔬菜生产或批发基地情况进行评分(1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面积≥500亩的得3分;500亩>面积≥300亩的得2分;300亩>面积≥100亩的得1分;面积<100亩的不得分 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基地或市场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须提供照片、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4.2货源保障2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副食品加工厂或副食品批发市场情况进行评分(1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面积100亩的得3分;100亩>面积80亩的得2分;面积<80亩的得1 投标人自有的,需提供基地或市场照片及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须提供照片、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发票未提供或未提供齐全本项不得分。

4.3加工场所1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冻品加工厂或冻品批发市场的得2分。 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4加工场所2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生鲜、水产加工厂或生鲜、水产批发市场的得2分。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5加工场所3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租赁)鲜肉加工厂或屠宰场或鲜肉批发市场的得2分。需提供:①场地照片;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屠宰资质(含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复印件;③自有产地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合作(或租赁)的提供合作协议(或租赁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合作(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4.10加工设施设备

投标人具备无刀化食品加工设备(包含但不限于①切肉丝机、②切肉片机、③切肉丁机、④绞肉机、⑤砍排机、⑥锯骨机、⑦海鲜类包装机、⑧真空包装机),提供一种设备得0.37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配套设施设备清单、设备实物照片,②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1 检测设备

根据投标人能为本项目配备食品检验检疫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具备微生物检测、食品重金属检测、兽药残留检测、肉类水份检测、瘦肉精检测、抗生素检测功能的,满足一种功能的0.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配套设施设备清单、设备实物照片、设备彩页或功能介绍,②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更正为:

4.10加工设施设备

投标人具备无刀化食品加工设备(包含但不限于①切肉丝机、②切肉片机、③切肉丁机、④绞肉机、⑤砍排机、⑥锯骨机、⑦海鲜类包装机、⑧真空包装机),提供一种设备得0.37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配套设施设备清单、设备实物照片,②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时间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5.1 检测设备

根据投标人能为本项目配备食品检验检疫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具备微生物检测、食品重金属检测、兽药残留检测、肉类水份检测、瘦肉精检测、抗生素检测功能的,满足一种功能的0.5分,满分3分。须同时提供①配套设施设备清单、设备实物照片、设备彩页或功能介绍,②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双方租赁资金往来的证明或者租金发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30

三、其他补充事项

所有更正公告通知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更正公告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发布公告的网站(仙游农商银行官网),以免错过补遗资料(如延期投标通知、澄清答疑、补充通知、更正公告等),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阅相应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结果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党校街1188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4-8296547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编: 35000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  0591-87623955

项目咨询联系人:林建、林淇、张书恒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78462转818/809传  真: 0591-87878463    

采购人: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