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文章作者:宁化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管理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我社”)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存款人宁化县城乡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城区社办理6000万元1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1.7%。存款人宁化县城乡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我社法人理事宁化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100%),属我社关联法人,该笔交易金额占我社2024年第4季度资本净额的5.85%(超过我社资本净额的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十四条规定,该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现将上述交易予以披露。
二、交易对手情况
宁化县城乡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5日,地址:福建省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10-12层,法定代表人:巫燕平,注册资本:3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等。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该笔交易金额占我社2024年第4季度资本净额的5.85%(超过我社资本净额的1%),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第十四条规定,该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余额不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0%,所属集团关联交易余额不超过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5%的监管要求。该关联法人无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理事会决议情况
(一)该笔交易经我社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最终报理事会表决。出席理事会人数共9人,1人因理事资格待报告未参与投票,1人因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回避,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赞成票比例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会议通过宁化县城乡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二)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审查及决议程序合法,符合法
律法规要求,无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表决或决策。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理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事前认可,发表的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同意本关联交易,提交理事会批准后,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