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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资产转让的角度化解不良贷款

文章作者:建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7日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影响,全国各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均有所上升,不良贷款化解、压降压力有增无减。面对不良贷款化解的严峻态势,各家银行除了贷款核销外,资产转让成为化解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信用社,无法与资产管理公司“联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农村信用社贷款规模较小,不良资产包规模较小无法满足资产管理公司“胃口”。第二、资产管理公司购买不良资产折率较低,通常为评估价格的百分之二十至四十,而信用社抵押贷款居多,无法承受低折率带来的损失。同时,由于种种原因,省联社未能成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但这都并不意味着农信社从资产转让的角度化解不良贷款行不通,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途径进行探索、尝试。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等国家金融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省联社制定的《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闽农信〔2014〕25号)中相关条款规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明确规定对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没有禁止性规定,转让合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鉴于此,省联社可以现有网络系统为依托,开发金融债权拍卖平台,类似于淘宝网司法拍卖,各联社类似于各级法院,向社会投资者逐笔公开拍卖不良贷款信贷资产。主要的流程做法有:

1.基层网点对单笔拟转让不良信贷资产的抵押物、担保情况、诉讼情况等进行尽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行社有权审批部门审批。

2、经行社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后,将拟转让不良信贷资产交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3.经行社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后,将预转让的不良信贷资产债权,以评估价格在拍卖平台上公示一个月后开拍(竞拍参与者可以是个人、机构等,但必须2人及以上人员或机构报名),拍卖规则可参照淘宝网司法拍卖。

4.若第一次拍卖流拍,经行社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可对不良信贷资产债权按评估价下降一定比例,重新公示一定期限再次公开拍卖;若第二次又流拍,继续按评估价再下降一定比例金额,继续公开拍卖。

5.拍卖成交后,购买者与行社签订单笔资产转让协议,资金到位,交易完成。(若有需求,购买者可委托行社清收该笔不良贷款,收回后行社收取部分手续费)。

通过网上拍卖不良贷款主要有以下好处:

1.在福建农信网上价值债权拍卖平台,有助于扩大省联社农信网知名度。

2.不良贷款单笔处置,形式灵活,可参与人员较多,拍卖成功率较高。

3.不良贷款担保情况公开透明,投资者可选择其感兴趣的标的物进行投资,灵活参与,成交率高。

4.由于不良贷款通过诉讼程序时间跨度较大,诉讼过程中,把不良信贷资产公开拍卖,可吸引法院、律师行等资源丰富的投资者参与,加快不良贷款化解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