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文章作者:惠安联社02文章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FJYS2023-177
3、最高限价:172万元
4、招标内容及要求:
招标编号 |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FJYS2023-177 | 1 |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总部营业办公综合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 | 1项 | 172 | 1.72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具备建筑美术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注:建筑美术设计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工艺美术、等专业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3日 17:30:00 前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qzgzcg.com)下载有关招标文件并获取投标码,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上午10:30:00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7月27日上午10:30:00(北京时间)。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在线公开开标,同时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一楼设置在线开标会场。
9、签到、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投标人务必要进入项目开标大厅,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及投标码,自行完成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解密可和投标文件签到同时进行。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相关网站【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网 (http://www.fjnx.com.cn/hanls/index/index.html)】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二、工程服务类计算并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交至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350010104004466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采购人: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55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39311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三路20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四层
电 话:0591-87679372 87679352
联系人:林榕华、邓林欢、杨杰
附:账户信息
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 |
银行账号:13500 10104 00441 34000 00000 02 |
特 别 提 示 |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3)投标保证金应于: 2023 年 7月 26日12:00前(北京时间)到达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