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全省统一互联网信贷品牌的若干建议
文章作者:大田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文章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4日
面对经济新常态,在银行业发展面临新挑战的形势下,围绕“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的大市场7×24小时服务的思路,笔者提出“完善全省统一互联网信贷品牌”的建议。阐述如下:
一、互联网信贷的现状及趋势
互联网金融,是现今非常热门的一个词汇。目前已经发展出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其中,传统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众筹都涉及了互联网信贷。尤其以蚂蚁金服等大数据金融对我省农信社的资产类业务影响尤为巨大,其通过大数据来分析客户的行为,通过一定算法来确定授信额度,甚至能做到秒批,无需人工干预,相比信用社拥有极大的成本优势。发展成本更低、更为快捷互联网信贷,已成为大势所趋。
二、我省农信社面对互联网信贷存在的问题
我省农信社在负债类业务的电子化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丝毫不逊于各大商业银行。但在资产类业务的电子化方面,仍存在较大不足。虽已开发的网上申贷以及微信申贷,但宣传力度不足,客户接受程度较低。笔者认为,其原因在于我省各法人行社在产品开发、定位、宣传上相对独立,未形成合力,所以宣传效果大打折扣。对此,笔者认为全省农信社应创立统一互联网信贷品牌,并依托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全省合作,这样不但为客户办贷提供了便利,也可以为后续发展互联网信贷产品提供经验。
三、我省农信社发展互联网信贷产品的优势
大数据金融通过海量数据来分析用户的行为,但以目前的技术水平,这种方法并不能完全描述客户的所有行为,也难以了解客户的家庭结构和社会关系,风险的把控主要依靠用户的个人信用。而这就是农信社的机会所在。农信社目前还难以做到蚂蚁金服的低成本授信,但我们深耕基层,可深入了解客户主要社会关系,可以充分借助客户亲属、朋友等主要社会关系的力量,可选择的担保方式更多,对风险的把控较有优势,从而可为客户提供更大额度的授信以及更加实惠的利率,并以此与互联网金融产品竞争。农信社的劣势主要在于潜在客户群体主要为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网点与客户工作地的空间距离成为拓展业务的瓶颈。因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点着手发展我省农信社的互联网信贷产品:
1.确定品牌定位的目标人群。目前,互联网信贷产品的主要受众,是素质较高的城市年轻人群,这些人群多为收入较稳定的工薪阶层,这些人群目前多已有常用的互联网信贷产品。对于他们,农信社并不存在优势,因此我们的目标,应放在深耕的农村人口上。素质相对较低农村进城年轻人群,由于他们在城市中根基不深,较难取得授信。在日常的工作中,笔者也了解到许多年轻个体经营者在城市中融资困难,对家乡农信社也并不了解并且也无暇回去办理手续,只好选择民间借贷。农信社核心优势在于各行社对于辖区内客户的了解,劣势在于年轻客户大部分进城,与家乡农信社形成割裂,这时我们便可以借助互联网和遍布城乡的网点来连接这些客户。
2.创立统一信贷品牌。目前,各行社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难以形成合力。互联网品牌是需要大投入和宣传的,应当集中力量做好一个品牌,然后进行分享。应创建一个与以往较为区别的新品牌,因为客户对于农信社目前的品牌已经存在认识固化。农信社的品牌认可度在年轻人群中是比较低的,而年轻人是市场的未来。此时可参考步步高的经验。步步高以学习机和点读机而被客户所熟知,其品牌认知也已被固化,开展手机业务以后,手机销量一直不佳。于是其于2012年舍弃原本的步步高品牌,改换VIVO品牌,加上其早已独立的OPPO品牌,于2016年以合计销量1.78亿台力压华为的1.39亿台,成为中国市场的销量冠军,在占全球总销量的11.8%,仅次于的苹果的12.9%,这不能不说明更新品牌的重要性。新的品牌有助于分隔用户对于老品牌的印象,从而为产品的定位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四、创立全省统一信贷品牌的具体运作模式
1.创立品牌及强化宣传。由省联社创立合适的品牌名称以及定立宣传方案,加强宣传。宣传方式除了投放往门户网站、网上社区及视频网站等互联网媒体,也不应忽视有着较高公信力的传统媒体的广告投放。
2.确立产品。确定品牌旗下的产品类型及额度。由于风险相对可控,农信社的产品的额度相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产品额度可以有所提高,利率可以有所降低,以吸引客户。产品建议采取全电子化,不发行实体卡折。
3.建设统一平台。目前,全省农信信管系统已经基本实现了电子化,相应的硬件设备已经具备。可由省联社开发统一平台,所有行社接入。应实现所有信贷材料及合同的电子化。客户可在网上对原籍地行社网点发起授信申请,申请初步通过后,客户自行选择就近网点采集必要信息,采集完毕后,由统一平台分发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行社进行调查;如需提供担保人,可由担保人自行选取就近网点采集信息,同样发往担保人户籍所在地行社调查,信息采集行社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但不承担授信的风险,同时负责保管相关纸质材料。贷款由申请人原籍行社发放并承担风险,其他参与行社可获得手续费收入。
4.拓展征信的来源渠道。可适当参考互联网征信如芝麻信用等,这些数据有时更能体现“互联网+”时代用户的信用程度。
5.适当考核,全省通力合作。统一的信贷品牌,需要全省各行社的通力合作。应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各行社的积极性。笔者建议可由贷款发放行社对信息采集行社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以提高信息采集行社的积极性。
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线上,而农信社在线下。互联网金融,拥有海量的客户数据,但是如何分析运用这些数据来甄别客户以控制风险,存在较大难度。农信社深耕基层,点多面广,直接面对客户,但与互联网相对脱节。对于这个现状,我们应当向互联网信贷企业学习,借鉴OTO模式,反其道而行之,从线下到线上,勇于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破浪前行。